4月5日,昆山市政府印發(fā)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。根據(jù)該《實施意見》,昆山將全面推廣海綿城市建設,全市新建、改建項目均需按海綿城市的要求進行建設。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,市政府還同步出臺《昆山市海綿城市規(guī)劃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昆山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“傳統(tǒng)城市建設中的寬馬路、大廣場、填河填湖造地、采用工程措施快速排除雨水等,都忽視了城市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應有的吸納、滲透、滯蓄、凈化等功能,導致逢雨必澇、遇澇則癱。”昆山市住建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,城市建設要將城市輕輕放在大自然中,盡量不要過度干擾它,要從破壞生態(tài)轉向保護、恢復生態(tài),這是海綿城市建設的核心所在。據(jù)該負責人介紹,從2011年起,昆山市利用城市自我更新過程和老舊基礎設施升級改造進行局部“海綿體”翻新,已經(jīng)建成與在建的海綿示范項目超過10個。還建成25條、約300公里水路并行的城市綠地,通過植物生態(tài)方式對污水尾水、雨水等進行深度處理,建成區(qū)綠地及水路相伴城市綠網(wǎng)可以消納約4000萬立方米降水,讓土地成為一個“綠色海綿系統(tǒng)”,下雨時像海綿一樣把水吸住,需要時再把水放出來。
根據(jù)《實施意見》,昆山市將加強城市水系統(tǒng)、園林綠地系統(tǒng)、城市道路廣場以及海綿地塊建設。2016年年底,各區(qū)鎮(zhèn)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工作,建立海綿城市工程項目儲備。2018年底,將建成2個海綿城市綜合示范區(qū),公共建筑類、居住小區(qū)類、市政道路類、園林綠化類、河道水系類至少有1個海綿城市示范項目。到2020年,建成區(qū)20%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,70%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,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減,海綿城市建設走在全省全國前列。到2030年,建成區(qū)80%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。
為加快推進昆山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,市政府還劃定了海綿城市示范區(qū),并制定了規(guī)劃建設管理辦法。在這個示范區(qū)內(nèi)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都必須符合相關規(guī)劃管理要求,對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項目將給予適當獎勵。示范區(qū)具體范圍為城北路—張家港河—博雅路—蕭林路—江浦路—婁江—柏廬路—京滬高速鐵路—通澄路—馬鞍山路—古城路—蘇州東繞城高速圍合的區(qū)域,面積約22.94平方公里。